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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是百分之百,你無時無刻都在想、思念著他。

喜歡有百分之八十,你常常都會想到他、思念他。

而欣賞只剩百分之六十,你只有偶爾會想到、和思念著他。

欣賞會讓人積極,喜歡會讓人開心,
但愛卻會讓人傷心。

當你欣賞一個人,你不見得會喜歡他,也不見得會愛上他。

當你喜歡的一個人,有可能你只是欣賞他,但你也有可能會愛上他。

當你愛一個人時,你一定是基於欣賞,慢慢變成喜歡,然後最後成了愛。

當你和他搭訕時,剛開始那只是出於“欣賞” 。

當他們交往一段時間後,可能會變成“喜歡”,但也可能永遠只能停留在“欣賞”,至於“愛”,很難說,說不定你一輩子都找不到。
 
有人問: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?
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,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。
 
喜歡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。 不喜歡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
 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 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很很想靠近她,想擁抱他。
以後,無論快樂或哀愁,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。
 
因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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